(3)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关于不准委托、贴牌、分装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婴幼儿配方乳粉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进行讨论,收集整理对4个文件的60条意见,报送国家食药总局。
3、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保护行业利益
(1)去年一些企业反映,因婴幼儿乳粉使用益生菌的标签标示被执法部门查处,协会以婴幼儿食品使用菌种的标签标示问题以及标签实施过渡时间问题,向卫生部提出咨询和建议。卫计委以卫办监督函〔2013〕367号答复了食品中使用菌种标签标示有关问题;以卫办监督函〔2013〕419号,答复了食品中使用菌种标签标示实施时间过渡期的问题,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2)去年一些企业反映,因对标准定义理解的差异,在配料名称标注顺序问题被查处。协会向卫生部提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定义中主要原料含义进行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食标秘发[2013]145号给予答复,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3)帮助企业解决进口乳粉滞港问题。去年由新西兰进口的乳清蛋白粉发生肉毒梭菌污染事件,商检部门规定所有由新西兰进口的乳粉必须提供肉毒梭菌检验报告方能通关放货,由于检验方法、检验时间等问题造成一些企业大量进口奶粉压港滞留,生产及市场受到影响,经协会与国家质检总局协调磋商,使问题得到解决。
(4)2013年为会员单位提供评奖、申请驰名商标、资质、情况说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16份。
(5)2013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5项:国家统计局《关于增加婴幼儿配方乳粉统计目录的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乳粉、乳制品检验的建议》、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商品1901税目增项及变更的建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奶源市场监管的建议》、卫生部《关于酪蛋白酸盐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建议》。
(八)企业诚信体系评价工作
协会作为工信部指定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审核评价单位,为企业培训体系建设管理人员、指导帮助建设体系和审核评价。目前已完成了53家乳品企业评价并颁发证书。
(九)配合相关部门作好问题奶粉患儿医疗赔付后续工作
从2008年,协会本着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承担了30万问题奶粉患儿的赔付工作,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协会与中央及地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到2013年底完成了前期赔付的阶段性工作。根据预定的工作计划安排,预计在2014年上半年,剩余赔偿资金将全部移交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但,协会仍承担继续保管患儿的信息资料,负责医疗费赔付的信息查询工作,直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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